《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送药上门 送医到家 湖南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就医需求******
针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湖南怀化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供应,同时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由医联体、县域内医共体牵头医院派出医师下沉到基层,加强家庭医生与老年人联系,确保有需求时能够及时就医。
在湖南怀化溆浦县卢峰镇岩湾村,镇卫生院和村医务室的医务人员,对村里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进行摸排。村民舒叶青的父亲今年80岁,因患有脑出血导致偏瘫,常年卧病在床,医务人员在送去医用口罩、酒精等物资后,并对其进行了初步的健康检查。
湖南怀化溆浦县依托县域医共体和家庭医生,把医疗资源下沉到村级,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群众用药需求。同时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观察,一旦发生感染,则由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
在湖南邵阳隆回县小沙江镇花龙村,家庭医生对该村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和留守儿童家庭开展上门健康检测。为解决村民的健康需求,小沙江镇在每个村都成立了1名临床医生、1名村医和1名护士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在为签约村民提供日常医疗服务同时,第一时间对辖区内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开展健康评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转诊。
(总台记者 王延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